关于定期销毁逾期未取领事证件的通知

2026-08-20 17:50

我馆将于近期对超过取证日期一年仍未被领取的已办妥领事证件(包括护照、旅行证、公证等)进行清理。如申请人有长期未领取的领事证件,请务必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与我馆联系。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一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证件,本馆将进行相应处置。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一切后果。

请注意,今后我馆将定期销毁已在我馆办妥、但超过一年仍未领取的领事证件,不再另行公告,敬请周知。

联系邮箱:

singapore@csm.mfa.gov.cn

重要提示:

1、邮件标题格式为“逾期取件/证件类型/取证单号/申请人姓名”。

2、请将取证单清晰照片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