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公民前往澳门
一、新加坡公民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,免办签证。
二、外国公民前往澳门,是否需要签证,请查阅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(https://www.fsm.gov.mo/psp/cht/psp_top5.html)信息。
孟加拉国、尼泊尔、尼日利亚、巴基斯坦、斯里兰卡和越南公民,除持外交护照人员可享免签待遇外,其他人员需提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。
三、办证流程
持普通护照并申请普通签证者请到签证中心办理,具体流程参考(http://sg.china-embassy.gov.cn/lsfw_0/lszj/fhqz/sqfshblsj/202303/t20230327_11049880.htm)。持外交、公务或官员护照或外交、礼遇、公务签证申请者请前往使馆领事服务大厅办理,具体流程参考(http://sg.china-embassy.gov.cn/lsfw_0/lszj/fhqz/wjgwlyqz/202303/t20230327_11049885.htm)。
四、材料要求
(一)护照: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;
(二)如实、完整、准确填写的《澳门签证申请表》;
(三)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;
(四)申请人在新加坡的居留身份证明(如PR、EP、SP卡等)原件和复印件。
(五)其他材料:请查阅澳门治安警察局网站(https://www.fsm.gov.mo/psp/cht/main.html)要求。
五、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
(一)使领馆可自行审发的签证:
普通件:4个工作日,50新元/人 。
加急件:3个工作日,加收35新元/人加急费。
特急件:2个工作日,加收50新元/人特急费。
(二)需转送澳门治安警察局审批的申请,一般需时10个工作日或更长,除签证费外,递交申请时还需缴纳30新元联系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