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日报述评:新老血债一定要彻底清算

2001-02-02 00:00



   农历除夕,深受李洪志及其邪教“法轮功”精神毒害的痴迷者,到天安门广场自焚,制造了一起触目惊心、骇人听闻的人间悲剧。特别是自焚者中既有19岁的花季女大学生,又有12岁的未成年少女,更是令人痛心!这是李洪志及其邪教“法轮功”欠下的一笔新血债,是“法轮功”邪教本质的又一次大暴露!

   什么是邪教?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表述。但是,不管表述的语言有何不同,神化教主、残害生命、危害社会、践踏人权都是邪教的主要特征。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从它冒出社会的第一天起,就暴露出它的邪教本质。李洪志极力神化自己,大搞教主崇拜;散布“末世论”、“消业论”,胡诌“法轮大法”是超常科学;宣扬“宿命论”,编造“下法轮”、“开天目”谎言;鼓吹“上层次”、“求圆满”谬论;诋毁科学,散布迷信,组织和发展邪教组织;蒙骗、恐吓练习者,煽动反人类、反科学、反社会……他用种种欺骗的手段,从精神上控制痴迷者,从行动上操纵痴迷者,使痴迷者听命于他、服从于他。正是在这种邪恶说教的反复渲染和不停灌输下,“法轮功”痴迷者走火入魔。在“法轮功”被取缔前,就有一些练习者因受骗、迷惑,有的患病后拒绝打针、吃药、上医院,贻误治疗导致死亡。有的因练“法轮功”自杀身亡或精神失常。有的甚至采用残忍手段杀害他人。“法轮功”痴迷者有班不上,有田不种,有家不归,有病不治,短短几年,全国就有1600多人死于非命,成千上万个家庭毁于一旦。去年4月5日,吉林省九台河市的一名“法轮功”练习者,就因深受李洪志毒害、迷惑,自称要去寻求“法轮大法”,给妻子留下遗书,自焚而亡。更有甚者,“法轮功”对在读的女大学生和12岁的小学生也不放过,毫无人性地让孩子与她的母亲同归于尽。事实一次次证明,“法轮功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。它与世界上声名狼籍的邪教组织乌干达“恢复上帝十戒运动”、美国“大卫教”、日本“奥姆真理教”等相比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他们共同的罪恶行径,就是实施精神控制、践踏人性尊严,摧残他人健康、剥夺信徒生命,背弃社会人伦、湮灭世间真情。

   中国政府根据人民的意志,于1999年7月22日依法宣布“法轮功”为邪教组织,并予以取缔。中国政府的这一决定,避免了更多人间悲剧的发生,挽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。经过各地做耐心细致的团结、教育、挽救工作,绝大多数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幡然醒悟,挣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,坚决与“法轮功”组织划清界限,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。吉林省白城市皮鞋总厂一名退休老工人,过去迷恋“法轮功”,一度态度十分顽固,通过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,他终于明白了李洪志所谓的“真、善、忍”其实是骗人的谎言。李洪志在国外拿着别人的金钱,过着舒适的生活,却要痴迷者在国内为他流血送命。这哪里有什么“真、善、忍”?分明是在杀人害命!从此,他彻底脱离了“法轮功”,并用诗表达了自己的心声:“铲除邪恶乾坤朗,脱胎换骨重做人。感谢党的帮教情,报效祖国奔前程。”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的一名女大学生,过去对“法轮功”深信不疑,执迷不悟。她曾对丈夫表示,修炼“大法”要一修到底,死不回头。后来,经过多次帮助和教育,她感觉到“法轮功”有点邪。特别是听到一名痴迷者想要“圆满”而自杀,被抢救过来后说的第一句话“我不再追求什么高层次的幸福了,我一家三口人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”后,她终于彻底醒悟了,决定做一个真正的好人━━对家庭负责,对国家负责,对社会负责。正是各地坚决、认真地贯彻党和政府的团结、教育、挽救政策,才使绝大部分“法轮功”痴迷者从噩梦中醒来,重新享受到生活的乐趣,感受到生命的珍贵。如果人民政府不对“法轮功”采取断然措施,不知道还有多少痴迷者要走上绝路呢!

   中国政府依法打击邪教“法轮功”,粉碎了李洪志的险恶图谋。他自然要狗急跳墙,孤注一掷。李洪志一面投靠西方反华势力,充当反华工具,向主子摇尾乞怜,讨得一杯残羹剩饭;一面利用互联网散布所谓的“经文”,挑唆、蒙骗“法轮功”痴迷者,让他们用人类最宝贵的生命去“上层次”、去“圆满”━━其实是为他的险恶政治图谋卖命!事实再一次证明,极少数“法轮功”痴迷者铤而走险、自寻绝路,是他们中李洪志的毒太深,练“法轮功”练得走火入魔的原因。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上了李洪志的当,成为邪教的殉葬品和破坏中国改革开放、破坏社会稳定的工具,遗憾的是,他们还以为是走向“圆满”、“飞向天国”呢!除夕发生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,再一次表明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对社会和人民的危害是多么的严重,必须铲除,不可姑息。历史记下了李洪志的又一笔血债,新帐旧帐,人民一定要向他彻底清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