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法日打击邪教毫不手软

2001-02-06 00:00



    当今世界,形形色色的邪教组织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大“毒瘤”。因为其侵犯人权、泯灭人性,不断制造恐怖事件和流血惨案,对人们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,所以引起各国政府与人民的反对。然而,一段时间以来,西方反华势力却对中国政府依法取缔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说三道四、横加指责,认为这是在“践踏人权”、破坏宗教信仰自由等等。那么,让我们看看一些西方国家是如何对付邪教的?

    出动坦克飞机摧毁邪教老巢

    1993年2月28日,美国联邦烟、酒与火器管理局出动坦克和飞机,对大卫邪教设在韦科的总部进行围剿,当天在冲突中有6名大卫教徒和4名联邦执法人员丧生。此后,双方进行了长达51天的武装对峙。4月19日,为了结束对峙,联邦执法人员对大卫邪教总部韦科山庄采取行动,在坦克的掩护下攻入山庄,并施放了催泪瓦斯。在混战中,山庄被大火烧毁,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80多名邪教徒在枪战和大火中丧生。邪教教主考雷什也葬身火海。时隔7年后,美国独立检察官约翰·丹福斯在2000年7月公布的一份调查结果中说,美国政府当年在“韦科事件”中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过错。

    设立专门机构打击邪教活动

    西方许多国家设立专门机构,如“反邪教局”、“观察站”等,配备热线电话,负责收集邪教组织的情况,密切关注邪教组织的动向并制订对策。尤其是法国,更注重加强对邪教活动的控制。法国上届政府便成立了由总理主持、内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警察总局局长参加的“邪教问题部际观察中心”。若斯潘执政后,又成立了更高规格的打击邪教部际委员会。其主要任务是密切跟踪邪教组织的活动,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,每年向政府提交一份有关专题报告。

    去年2月,该委员会主席维维安在向若斯潘总理递交的1999年年度报告中,就加大打击邪教的力度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建议。而在美国指责其打击邪教活动是“干涉公民自由”时,法国表示强烈抗议,认为邪教分子打着宗教的幌子进行违法活动,法国政府有责任保障法律不受践踏。

    动用法律武器清除邪教根基

    日本奥姆真理教在1995年制造东京地铁沙林事件后,日本司法部门对其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。奥姆真理教的活动据点被强行搜查,包括“教祖”麻原彰幌在内的主要骨干分子被逮捕。时至今日,一批血债累累的成员被陆续押上法庭,数十名涉案人员以杀人罪被起诉,已有25人被判有罪,其中7人被判处死刑。

    此外,日本有关当局通过引用《破坏活动防止法》和《宗教法人法》解散了奥姆真理教,取消其宗教法人资格;并根据《破产法》冻结其全部财产。不仅如此,日本内阁还制订并通过了“奥姆对策法案”,进一步限制“奥姆真理教”,防止其死灰复燃。而对招摇撞骗的“法之华三法行”邪教组织,日本警方同样采取了严厉打击的态度,东京地方法院2000年10月以诈骗罪判处其头目市之濑一年零6个月的徒刑。大阪地方法院去年11月也作出裁决,判处该组织向16名被骗男子赔偿1.1亿日元。

    日本律师联合会一位对邪教问题颇有研究的专家认为,经济越是高度发达的社会,就越有可能产生危险的邪教组织。而近年来发生的美国“大卫教派事件”、瑞士“太阳圣殿教事件”、日本“东京地铁沙林事件”等,也确确实实让欧美日发达国家感到了“邪教”的严重性。事实上,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,邪教已经成为威胁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大毒瘤。一国的邪教不仅会搅得一国没有宁日,而且也极有可能对周边及其它国家造成危害。比如臭名昭著的日本“奥姆真理教”就在俄罗斯、美国、澳大利亚等建有分支机构,伺机行动;发迹于美国的“科学神教”近年来也对欧洲各国造成严重破坏。可见,“邪教”是人类共同面对的敌人,需要共同采取行动来防范与打击。(刘万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