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法轮大法"到底有多"邪"?

2001-02-20 00:00



王国振、牛俊峰、魏大庆    



    ---"法轮功"既具有一般邪教的共同特征,亦有自己的歪门邪道,因而它更加阴险、毒辣和疯狂

    接受采访的专家学者谈到,践踏人性、侵犯人权、反对科学、祸乱社会,是世界上一切邪教的共同特征。李洪志及其"法轮功"组织同样如此。其反人类、反科学、反社会的邪教本质及丑恶面目已昭然于世。然而,综观李洪志及其"法轮功"邪教组织的全部行径,人们不难发现,"法轮功"除具有邪教的共同之处外,还有它的三个"独到"之处:

    ---以"功"掩"法",瞒天过海。世界上的邪教大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用其炮制出来的一套歪理邪说束缚痴迷者的思想,利用哄骗、威胁、讹诈等手段控制痴迷者的精神,强迫痴迷者与外界隔绝,闭目塞听,听任控制者的摆布。而李洪志在推出其歪理邪说之初,为掩盖其邪教本质,蒙蔽练功者,采取了以"功"掩"法"的卑劣手法。

    气功疗法是祖国传统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,实践证明,这种疗法在药物、手术、理
疗、化疗等物质疗法的基础上,对祛病强身可以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。正是看到这一点,李洪志最初便通过气功杂志宣传自己和"法轮功",并且于1993 年申请加入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(1996年被注销),从而使之有了立足生根的 "借口"。但在接下来的活动中,李洪志开始不断地通过贬低气功来抬高他自己。例如,在《转法轮》一书中,他说:"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,他们所讲的东西都是属于祛病健身那一层次的。……高层次上的东西,他们没有传。……在国内外,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,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。往高层次上传功,为什么没有人做呢?因为它不是一般人能传得了的。"他在《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》中说:"大家知道,我们在长春初期办班的时候,我讲得也是挺高的。但
是,总是把气功挂在嘴上。我们今天呢,因为往高层次上传功了,就不讲这些了。这也是一个逐渐叫人认识的过程"。他在北京"辅导员"会议上说:"我们一上来就是在高层次上谈修炼这个问题,我们将来不再说成是什么气功、气功的" 。通过李洪志的这些话可以看
出,李洪志初期谈论点儿气功,不过是借助"气功 "旗号,利用一些群众想通过气功强身健体的愿望来发展组织而已。而这一点是其它邪教,尤其是国外的邪教所不具有的。

    ---公开活动,公然对抗。总观世界上的各类邪教组织,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,一般都是采取秘密结社,隐蔽活动的方式进行活动。而由于 "法轮功"最初打着"气功"的幌子,因而其活动不仅是公开的,而且为了扩大影响,营造声势,还专门选择体育场(馆)、公园、礼堂等公众场所大肆"讲经说法"。而到了后期,特别是政府宣布"法轮功"为邪教组织,并依法予以取缔后,李洪志及"法轮功"骨干分子虽难以再像过去那样公开组织什么"讲法"和 "练功"活动,但为了对抗政府,搞乱社会,李洪志之流在国外通过各种手段发布所谓"经文",威逼利诱少数痴迷者公然与政府对抗,甚至在举国迎春的喜庆时刻,在天安门广场这样万众瞩目的地方搞"自焚"。最近,已把大本营设在西方某国的李洪志之流,又制定所谓"新策",唆使"法轮功"痴迷者每逢重大节日在政府所在地或广场"练功"示威。并鼓吹这样可以"上层次"、"早圆满" ,有意制造政治事件,造成流血冲突,谋求"国际干预"。采取如此疯狂和卑劣的政治伎俩,来与政府和社会为敌,这是世界上其它邪教所很少有的。

    ---卖身投靠,叛国反华。据香港《镜报》前不久披露,李洪志等人逃到某国,前年精心策划了"4.25"事件,事败后乞求该国政治庇护。而该国反华势力为了抓住这张"反华牌",对伪造身份的李洪志不仅不驱逐(根据该国现行入境条例,入境者填写入境申请表若虚构或伪造身份和履历,则属较为严重的犯法行径,依法可以拘留后遣返原国家或地区,或者判处10年以下徒刑。据悉仅1999 年就有3万多人被该国拒绝入境,其根据之一就是"申报"不实),反而豢养起来,并不断拨款支持其反华活动。去年秋,该国国会拨款给李洪志之流,让他们利用广播网向中国大陆传播"法轮功"。李洪志之流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政治支持和经济帮助下,已经堕落成为国际反华势力的"别动队"。而这也可以说是其它邪教所"修炼"不到的"圆满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