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使馆办理离婚登记有关程序的通知

2020-12-29 14:00

  根据国内要求,按照即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有关条款内容,自2021年1月1日起,办理离婚登记程序将增加离婚冷静期等要求,为此,我馆对原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程序进行相应调整,有关办理须知请详见我馆网站“领事服务”相关条目。

  网址:http://www.chinaembassy.org.sg/chn/lsfw/hydj/